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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用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1819001001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的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用房改造工程已经洪发改投资发{2018}1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用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
1.2 工程规模:
检察院东辅楼1450m2,新建石膏板吊顶1360m2,新建隔墙3350m2,铺设地砖675m2。总投资约193万元。
1.3 工 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合同内工程量的50%,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主体完工后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1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审计价结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用房改造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B类考核证书)
4.3投标人业绩及信誉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装饰装修工程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6拟派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4.7无行贿受贿行为: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为其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查询证明,江苏省企业请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上传在投标文件中,(网为:http://218.94.117.252:12301/ )其它省的如果在网上可以查询到参照江苏省的方式截图上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网址,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4.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 分。(宿迁市外投标单位可以在开标、评标阶段不用提交信用报告,如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信用报告》供招标人审查,未在公示期间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信用报告》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
4.3.9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0 本工程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3.11 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可以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可以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9日 09:00至2018年07月25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5:00;
6.2 开标地点:;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泗洪县南山龙郡北门向东50米
联系人:吴韵轩
联系人:张伟强
电 话:13951199901
电 话:18851398968
邮 编:223900
邮 编:223900
2018年07月18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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